?武汉市农村老年人养老生活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武汉市老龄办调研与法规处
? 武汉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9.7万,其中农村老年人45万余人,占全市老年人的41%。为掌握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我们采取随机入户调查方式,于2008年3—7月对6个远城区32个行政村中1914名老年人的养老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武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参与了指导,武汉市社科院参与了联合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我市农村老年人口抽样调查情况
1993年,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占比重达到10%,比全国提前6年进入老龄社会。
(一)农村老年人养老以家庭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在调查的1914 名老人中,1808名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占94.5%;有106名老人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仅占5.5%。但从子女数构成来看,子女少的老人比例不少。在1914名老年人中,无子女、1个和2个子女的老年人485人,占25.3%。从老年人的居住场所构成来看,有房住的占绝大多数。1193名老人居有其屋,占调查总数的62.3%,653名老人住子女房屋,占调查总数的34.1%,借住他人房屋的仅占3.6%。
(二)农村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令人堪优。农村老年人由于生活、医疗条件较差,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1914名老年人中,身体健康状况好的老年人169人,占8.8%,较好的344人,占18%,一般的862人,占45%,比较差的539人,占28.2%。从疾病构成来看,患慢性病的较多。患高血压的834人,占43.6%,患心脏病的383人,占20%,患脑血管疾病的358人,占18.7%,患肺病的84人,占4.4%,患癌症的12人,占0.6%。日常生活能够自理的1363人,占总数的71.2%,基本不能自理的432人,占22.6%,完全不能自理的119人,占6.2%。
(三)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现象比较突出。从婚姻状况构成来看,农村老年人单身、丧偶的较多。在调查的1914名老人中,已婚老人1835人,占95.9%,其中丧偶老人664人,占34.7%;未婚、离婚老年人79人,占4.1%。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一般子女较多,但子女多半在外打工。在调查的1914名老人中,留守和空巢的有1119人,占58.5%,其中840人是农村留守老人,占43.9%;279名老人是独居的空巢老人,占14.6%。
(四)农村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十分单调。农村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初小以下文化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在调查的1914名老人中,文盲887人,初小文化987人,共计1874人,占总数的97.9%,高中以上文化的老人仅占总数的2.1%。从业余文化生活构成来看,看电视,听广播是老年人的主要文化生活。调查显示,靠看电视打发时光的老人有701人,占调查总数的36.6%;天天料理家务的老人579名,占调查总数的30.3%;觉得没啥事的老人有233人,占调查总数的12.2%;参加老年大学学习、文体活动的老人有278人,只占调查总数的14.5%。
二、我市农村老年人养老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现代农村老年人,既没有传统社会里凭辈份“倚老卖老”的优势,也没有城市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除五保户和烈、军属以外,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养老生活相当困苦。
(一)农村老年人经济状况较差,无钱养老。农村老年人养老收入渠道少、数额小,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后只能依靠子女赡养,无钱养老现象比较普遍。在调查的1914名老人中,一生没有积蓄的老年人1614人,占84.3%;年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954人,占49.8%;养老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子女支持的1000人,占52.2%。最困难的情况是老年人年高体弱、无钱养老,其赖以依靠的法定赡养人又无力提供必要的养老支撑。
(二)农村老年人看病问题突出,有病不治。老年人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看病吃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给广大农村老年人带来了福音,目前参合老年人达92.9%。但是,老年人要到指定的乡镇医院看病住院才能报销,报销比例较小、范围较窄、额度较低,而且住院需要先垫付资金,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佳,就会出现就医难题。在调查的1914名老年中,小病拖、舍不得花钱的806人,占42.1%;大病看不起的997人,占52.1%;年医疗费1000元以下的1770人,占92.5%,其中有392人一年的医疗费用仅有几十元。甚至极少数老人因无力支付医疗费,受不了病魔的折磨,宁愿自尽。
(三)农村老年人居家护理缺位,无人照料。中国几千年的养老文化和理念,使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调查对象中95%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但是近60%老人是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老人晚年生活无助、孤独境地令人担忧。有子女在家赡养的农村老人,多数也是被动地、无奈地等待子女的赡养,甚至少数子女视老人为负担,其赡养的款物能拖则拖,能少照料就少照料,护理质量很低。市政府养老护理服务政策实施以来,给农村的高龄、空巢、困难老年人极大的关爱,但是享受数量较少,覆盖面有限,与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不相适应。调查的黄陂区九个村中享受护理服务21人,占被调查70岁以上的4.8%,全区享受的老人也只占0.2%。
(四)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缺失,有话难诉。目前,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十分匮乏,很多留守、空巢农村老年人是“白天坐门口,一日三餐难到口;白天看太阳,晚上数星斗,天天没盼头。”还有的农村年轻人为了平均分担赡养义务,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随一家,无“伴”可依,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间的温暖,得不到相互慰藉。特别是高龄、空巢老人,长期缺乏精神慰藉与关爱,承受风险能力弱、害怕孤独、容易心灰意冷等,会导致一系列心理、生理疾病。直接影响到健康和生活质量。
三、提高我市农村老年人养老生活水平的建议
现代社会,仅靠家庭养老难以保障老年人的养老生活质量和水平,必须建设以家庭养老为主,以多种养老方式为补充,以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农村养老体系,切实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促进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农村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为农村高龄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是帮助农村老年人度过生活难关的有效措施。建议建立农村养老补贴制度,对当前未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采取分级定补、定额补助的办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一是对85岁—89岁独居、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20元的高龄老人生活护理综合补贴(全市符合条件的老人约1.2万人,每年需要288万元);二是对90岁—99岁独居、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50元的高龄老人生活护理综合补贴(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约5000人,每年需要300万元)。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广大农民就医问题的有效方式。建议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农村老年人出台一些特殊政策,减轻农村老年人的医疗负担,保障“老有所医”。一是免除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合作医疗自费部分,每年15元,估计6万人,每年需要90万元;二是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允许农村老年人患小病就近(村合作医疗点)看病予以报销,减少老人的劳顿之苦和交通费用;三是开展城市医疗卫生下乡支农巡回义诊活动,为高龄体弱、经济困难农村老年人送医上门;四是建立农村老年人大病救助基金,为患大病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障;五是对达到一定年龄的农村老年人,适当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三)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调查发现,渴望精神慰藉和文化生活的老年人占调查总数的47%。建议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村为老年人提供娱乐健身场所和文化活动场所。开办农村老年大学,组织开展农村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体育、文化、广电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赠送体育健身器材、活动器材,开展文艺下乡和文艺指导工作,促进农村老年文艺的发展。
(四)推进多种养老护理方式,消除农村老年人护理空白。由于部分农村年轻人敬老养老意识淡薄,而且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数量较大,农村老年人护理问题十分突出。建议在进一步强化家庭护理的同时,注重发展社会护理方式,解决农村老年人无人照料问题。一是注重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广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增加子女护理约定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护理保障。二是放宽农村老年人享受政府养老护理服务的规定、标准和条件,对农村空巢独居、70周岁以上、夫妻或一方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年收入均纯收入低于本区上年度农村年人均纯收入的困难老人,纳入政府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范围。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在一些人不仅不履行对老人应尽的义务,反而刁难、虐待老人,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数。建议通过多种宣传工具,开展评选敬老养老好儿女、好媳妇、模范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助老的法律法规和先进事迹,使人们认识到尊老敬老助老是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老人不仅是家庭奠基人,为社会创造财富,年老后理应受到尊敬和照顾,不尊重甚至虐待老人于法于理于情不容。从道义和制度上规范人们的尊老敬老助老行为,使老人心情舒畅,精神愉快,颐养天年。4200
注:此文稿已在武汉市政府研究室《调查研究报告》总第213期上摘要刊发,并已送市四大家领导参阅,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同志作了重要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执笔人:卢忠新(副调研员)、江克松(处长)。
武汉老龄人口增长提速
据武汉市公安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武汉市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为1147350人,占全市总人口8332425人的13.77%,比2007年的1097384人增加了49966人。2008年全市总人口比2007年增长0.61%,而60岁以上老龄人口比上年增长了4.55%。老龄人口的增长速度远大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统计资料表明:我市自1993年跨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以来(当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数为70.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0%),1993年至2005年的12年间全市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每年递增约3万,年均增长3%。而进入2006年以来到2008年的3年间,全市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每年递增约5万,年均增长4.5%。这表明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
在全市114.7万老年人口中:60—69周岁低龄老人61.2万,占老年人总数的53.32%;70—79周岁中龄老人3.9万,占老年人总数的33.99%;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4.6万,占老年人总数的12.68%;9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1.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1.5%;10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800人,占老年人总数的0.07%。
分析我市近三年老龄人口的增长规律,有以下4个特点:1、全市老年人口增长提速,老龄化率提高,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2、低龄老年人增长比例相对减缓,高龄老年人增长比例逐年提高,高龄化趋势明显。3、人口老龄化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老龄化高于远城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是江岸区(老龄化率为17.03%);最低的是洪山区(老龄化率为9.43%,原因为高校多导致青年人口多所致)。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最多的是黄陂区,为15.65万人,最少的是的是汉南区,为1.4万人。4、长寿老人和百岁老人增加较快:2008年全市90-99岁的长寿老人为16089人(2007年为14689人),2008年全市百岁以上老人为800人(2007年为640人)。
我市老龄人口增长提速的信号告诉我们:政府和社会以及单位和家庭等方方面面都要进一步重视老龄问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目前尤其要注意在关爱空巢、高龄、残疾、贫困老年人等特殊老年弱势群体方面下功夫,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等一些最基本的问题。
供稿:武汉市老龄办调研与法规处